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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02 17:14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威海市经信委 字号:[ ]


各区市经信局,高区、经区经发局,临港区工信局,南海新区经发局:

依据《威海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管理办法》,现就2018年度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工业企业申请认定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产业发展政策导向,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在行业内具有明显的优势和特色。

    2.重视工业设计工作,保证工业设计资源配置,为工业设计中心建设和发展创造良好条件,工业设计活动专项经费投入每年不低于100万元(含工业设计外包经费)。

3.已设立独立的工业设计中心,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相关设备,具备独立承担工业设计任务、提供工业设计服务的能力。

4.工业设计中心组织结构完善,体制机制健全,管理科学规范,规划目标明确。

5.从事工业设计的人员10人以上,其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及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比例不低于60%。

6.企业有工业设计创新成果,且实现成果转化,取得明显经济效益,或获得县级以上部门表彰或奖励。

7.企业近两年内(截止申请日期)未发生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情况。

(二)工业设计公司(机构)申请认定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2.以工业设计服务为主营业务,在工业设计服务领域具有明显的规模和竞争优势,具备独立承担工业设计任务、提供工业设计服务的能力。

3.组织结构完善,体制机制健全,管理科学规范,规划目标明确。

4.工业设计从业人员15人以上,其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及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比例不低于80%。

5.工业设计服务业绩突出,近两年每年工业设计服务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上。

6.近两年内(截止申请日期)未发生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情况。

二、申报材料

企业申报市级工业设计中心需提报以下材料:

1.《威海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书》(见附件),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企业营业执照(工业设计机构提供独立机构证明)复印件。

3.工业设计成果获得发明专利、版权及其他著作权等复印件。

4.获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工业设计成果奖证书复印件。

三、时间安排

各区市经信部门负责本地区企业的申报受理、初审和转报工作,每个区市原则上不超过3家。各区市转报文件和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并同时报送电子版)请于7月20日前报送至市经信委产业政策科。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认定有利于引导企业加大设计创新投入,提升工业设计服务水平,对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促进企业提质增效具有重要意义。各区市经信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做好申报推荐工作。

(二)严格审核。各区市经信部门要切实落实工作责任,按照申报要求的基本条件、工作程序和截止时间,认真组织相关企业积极申报;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择优推荐。

(三)组织培训。市经信委计划于7月上旬邀请专家举办工业设计中心申报实务操作培训会,届时请各区市组织有申报意向的企业参加培训。

联系人:王伟钰

电话:0631-5207726

邮箱:whcyzck@126.com

 

 附件:威海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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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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